抵抗的義務 (康迪絲.戴瑪(Candice Delmas))
面對不義,我們有何責任?為了對抗不義,我們應該做到什麼程度?許多人認為,只要國家近乎公正,公民就有遵守法律的道德義務。支持公民抗命的人通常認為,考慮到這種道德義務,我們必須有堅實的理由才可以違法。但從梭羅、甘地以至「黑人生命運動」(Movement for Black Lives)的行動主義者早就認識到,有時候我們並非有守法的義務,而是有違法的義務。
《抵抗的義務》一書認真看待這種行動主義的歷史,致力於處理在包庇不義的現實社會中我們有何政治義務的問題。作者康迪絲.戴瑪主張,正義的義務、公平原則、撒瑪利亞人義務(Samaritan duty)和政治連繫使我們肩負抵抗不義的責任。我們必須擴大政治義務,納入抵抗不公正的法律和社會狀況的責任──即使在正當的國家也是這樣。
戴瑪認為這種抵抗的義務要求我們有原則地抗命,而這種抗命不必總是文明的。也就是說,暗中進行的、採用武力的、逃避法律責任的或冒犯人的違法行為有時是合理的,甚至是必要的。作者替特定情況下某些行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辯護,包括非法協助無證移民、洩露機密資料、分散式阻斷服務(DDoS)攻擊、破壞、武裝自衛和游擊藝術(guerrilla art)。但這是有限制的:原則本身不足以支持我們違法。不過,為了抵抗不義,非文明抗命有時不但是可容許的,還是必要的。
作者簡介
康迪絲.戴瑪(Candice Delmas),美國東北大學(Northeastern University)哲學與政治科學助理教授,政治、哲學與經濟學課程副主任。2016至2017年於紐約大學法學院擔任研究員。近年來在「不服從」議題的討論上相當活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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