圓善論 (牟宗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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哲學系統之完成是靠兩層立法,而這兩層立法中,實踐理性〈理性之實踐的使用〉優於思辨理性〈理性之思辨的使用〉。實踐理性必指向於圓滿的善,因此,圓滿的善是哲學系統完成之究極標識。本書即是圍繞此一主題之論述。
「圓善」一詞源自康德哲學中的「最高善」概念。由於現實人生中,有「德」行者往往不必有幸「福」,所以康德稱幸福與道德的按比例平均分配為「最高善」(Summon bonum)。牟宗三稱這種分配為「德福一致」,並以這觀念有圓滿、整全的意思,進一步把「最高善」譯為「圓善」。牟宗三又站在儒家的立場,指出孟子所說的天爵與人爵,所性與所樂,若能相諧和、相一致,便是整全而圓滿的善。
作者簡介
牟宗三(1909-1995),字離中,山東棲霞人。畢業於北京大學哲學系。來臺後,任教於東海大學、臺灣大學、師範大學、中央大學等校,作育桃李數十餘年,是當代新儒家代表人物之一。牟先生洽聞博物、學問湛深,不僅揉合儒釋道三教義理、發揚中國文化之慧命,更精研德國大哲康德、黑格爾等人之學說,進而會通融合,儼然一代哲學宗師。畢生著述譯作甚多,囊括中西方哲學各個範疇:哲學史、知識論、邏輯學、形上學、倫理學等等,對後來的學人影響十分深遠。